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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四章 小美人與魔王共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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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四章 小美人與魔王共生

前面就說過,蓮霧有一只‘陪嫁’的手鐲,是江家的傳家寶,傳了很多代,價值連城。

因蓮霧兒時走丟,在外吃了很多苦,結婚時江父便作為陪嫁給了他。

沈照不知為何十分看重這只手鐲,結婚前幾乎每天都要叮囑蓮霧千萬不要弄丟了,婚禮過後更是迫不及待拿去收好。

蓮霧又不是傻子,自然看得出沈照想要。

單純因為值錢嗎?

沈家並不缺錢,這其中必然還有其他原因。

但蓮霧暫時沒心思探查,如今的他只想報仇,只想讓沈照和江燕寧這對狗男男生不如死。

“你說好不好?”蓮霧的聲音幽幽的,像一只軟軟的羽毛劃過心臟,充滿蠱惑,沈照不由咽了咽口水:“那…那等我傷好了,可以嗎?”

“當然可以,”蓮霧起身,又溫柔的幫沈照理了理頭發,“那你好好休息,我出去一趟。”

“好好…好,”沈照巴不得蓮霧快走。

……

蓮霧走了,出病房時,正好瞟到三抹倉皇失措的背影。

原來如此。

……

來到市圖書館,蓮霧找了很多關於獻祭、鬼上身、傳統神話、因為魔魘這個名字,他還找了關於魔族的書籍。

翻了整整一天,大多都是小說和神話故事,但也不是全無收獲,其中還真有類似的,和他現下的狀態差不多。

書上說,不論鬼神還是妖魔,他們都可以化身於無形,不必同人類一般拘於一種形態,可寄生人體,或隱匿自身。

而自己當下這種情況就叫:共生。

寄生的鬼神可借用人類身體藏匿氣息,人類也可借鬼神之力改變自身。

直到鬼神離開,如若不傷寄生之體,人類方可恢覆正常。

但書上也說了,這種是屬於鬼神單方面的寄生,如若是人類自願獻出身體獻祭於鬼神妖魔,或者有求於對方並簽下契約,那就另當別論。

契約一旦成立,除非鬼神妖魔自願毀約,否則無人可更改。

蓮霧當下的情況就屬於後者。

他獻祭了自己的身體與靈魂,求助魔魘幫他重生覆仇,一旦完成,除非魔魘自願毀約,否則等到他的結局就只會是他獻祭時說的那般,終身為奴為仆,永世不得超生。

“沒關系,這本就是我自己的選擇,”合上書,蓮霧深深地嘆了口氣。

……

將今日看的書都放回原位,蓮霧拿著自我感覺寫得最真、也是對他最有用的一本書去了前臺。

“我要買這本書,可以嗎?”

“抱歉。”

前臺是個年輕的小哥哥,“市圖書館的書不能出售,如果您實在喜歡,可借閱一一段時間。”

“那麻煩幫我辦一下借閱,”蓮霧真的很想要這本書。

“好的。”

前臺小哥哥拿過書正要登記,突然,一股炙熱的氣息順著拿書的手指湧入腦海,不由自主的,他改變了話術:“很抱歉先生,這本書您不能借閱。”

“為什麽?”蓮霧不解。

“我剛看了編號,這本書是有人寄存在市圖書館的,您只能在店裏閱讀,不能借閱。”

這樣啊!

蓮霧也不是不講道理的人,想著大不了下次再來看就好了。

蓮霧離開,前臺小哥將書放回二樓的一排書架角落,可他剛轉身,那本有著古老封皮的書本竟在頃刻間化為灰燼。

“呼~~”

平地起風,吹散了角落裏的灰燼。

小哥隨之身體一頓,回過神發現自己竟在二樓,“咿?我怎麽在二樓?我上來要幹啥來著?”

他想不起來了。

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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